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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紡布袋歐洲標準
本歐洲標準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第120(無紡布袋)技術委員會(CEN∕TC120)制訂,該委員會的秘書處由荷蘭標準化協會(NNI)擔任。
本標準是遵照歐共體理事會(CEC)要求所擬訂的一系列救援食品運輸用袋標準之一。
本標準替代EN277:1989。
本歐洲標準最遲于1995年10月應通過公布相同文件或認可成為國家標準,并且,與本標準相抵觸的國家標準,亦應最遲于1995年10月廢除。
按照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CENELEC)內部條例,下列各國有義務實施本歐洲標準: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國。
適用范圍
本歐洲標準規定了無紡布袋的一般特征,要求和實驗方法。
本歐洲標準適用于填裝質量直至50千克,供救援食品運輸用的無紡布袋。
參考標準
本歐洲標準包含其它出版物的過時和未過時的參考資料、條款。這類參考標準引用于正文中適當部分,這類出版物已列舉于后。對于過時參考資料而言,僅當按修正本或修訂版納入本標準時,應采用任何這類出版物的最終修正本或修訂版。對于未過時和參考資料而言,則采用有關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EN1086:1995 救援食品運輸用袋-關于被包裝產品的袋及內襯類型選擇的建議
EN22206:1992 包裝-完全裝填運輸包裝-測試時部件的識別(1SO2206:1987)
EN22233:1992 包裝-完全裝填運輸包裝
測試的狀態調節(1SO2233:1986)
EN26590-1:1992 包裝袋-詞匯與類型-第一部分:紙袋(1SO6590-1:1983)
EN26590-2:1992 包裝袋-詞匯與類型-第二部分:熱塑性塑料軟薄膜袋(1SO6590-2:1986)
EN26591-2:1992 包裝袋-測量說明與方法-第二部分:空熱塑性塑料軟薄膜袋(1SO6591-2:1985)
EN27023:1992 包裝袋-測試用空袋的取樣方法(1SO7023:1983)
EN27965-1:1992 包裝袋-跌落實驗-第一部分:紙袋(1SO7965-1:1984)
1SO3676:1983 包裝單元裝載容積-尺寸
1SO5081:1997 織物-編織布-斷裂強度及伸長(窄條法)
ASTMG53:1988 非金屬材料曝曬用光、水曝曬儀(熒光紫外-冷凝型)標準操作規程
有關此文件的信息可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成員國的第三國家單位獲得。
定義
就本標準而言,采用下列定義:
注1:制袋中所用其它術語,均在屬于紙袋的EN26590-1和屬于熱塑性塑料軟薄膜袋的EN26590-2中予以界定。大多數這類術語也可用于無紡布袋。
3.1 無紡布袋:由聚丙烯紡織布制成的容器,至少一端封閉,可能與用于內襯的其它軟質材料相結合,以提供裝填和商品分銷連鎖店所需的性能。
注2?此后,本歐洲標準正文中所用“袋”一詞,既指無紡布袋。
3.2 層(P1y):形成袋壁的聚丙烯編織布的組織(tissue)。
3.3 三角褶(gusset):嵌入袋的縱向邊緣內的褶層。
一般特征
4.1 結構
4.1.1 袋由聚丙稀編織布制成。
4.1.2 袋應由一層或多層制成,按照EN1086,可備有內襯。
4.1.3 袋可為平式或三角褶式。
4.1.4 平鋪的空袋應為矩形。
4.1.5 已裝填袋的封口設計應能防止運輸過程中產品漏失。
4﹒1.6 用于制袋和袋封口(不包括內襯)的材料,除天然材料外,均應具有按照
5﹒7﹒3條的抗紫外線性。這類材料可按其用于袋中的結構加以測試。
4﹒2 尺寸
4﹒2﹒1 如有必要,空袋的尺寸應選擇以便裝填后已裝袋的尺寸符合1SO3676所規定的單元裝載容積的尺寸。
4﹒2﹒2 袋的尺寸公差應由供需雙方商定。
4﹒2﹒3 袋的尺寸和尺寸公差應在定貨合同中注明。
4﹒2﹒4 袋的尺寸說明、尺寸測量方法和尺寸標示,均應按照EN26591-2。
注:雖然EN26591-2適用于熱塑性塑料軟薄膜袋,但也可適用于無紡布袋。然而,對于某些形式的無紡布袋則不能使用EN26591-2。1SO 6591的第三部分將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第122技術委員會第2分技術委員會(包裝袋)(1SO/TC122/SC2)制訂。
4﹒3 糧食相容性
與糧食接觸的袋均應符合歐共體委員會(CEN)成員國適用于該類袋的立法要求。
測試方法
5﹒1 取樣
5﹒1﹒1 取樣應按照EN27023進行:
注:EN27023:1992表1適用于單位選擇,EN27023:1992表2適用于每選定單位中袋的選擇。
5﹒1﹒2 取樣應在供方準備發送空袋之日進行。
5﹒1﹒3 如需重新取樣,則應按照EN27023進行。
如由于取樣或測試過程中的意外而必須重新取樣,則應按照EN27023規定的程序取新樣。然而,除另有協議外,可如前從相同單位中選取。
如因其它原因而必須重新取樣,則所遵循的程序,應盡可能接近EN27023的規定。
5﹒2 狀態調節
5﹒2﹒1 測試前,所有樣品均應按照EN22233:1992條件G(溫度
-23℃±2℃,相對濕度50%±5%)進行狀態調節。
5﹒2﹒2 試樣狀態調節期應不少于8小時。
5﹒2﹒3 所述各項測試均應在與試樣狀態調節(見⒌⒉1)相同的大氣條件下進行;如不可能,則測試應在從狀態調節環境中取出試樣后10分鐘之內開始。
5﹒3 表面鑒別
如有必要,測試時已裝填袋各表面的鑒別應如EN22206所示。
5﹒4 測試完成日期
所有測試均應在供方準備發送空袋之日以后4周之內完成。
5﹒5 斷裂強度測定
袋材料的斷裂強度測定,應采用本歐洲標準5﹒2條的試樣狀態調節要求按1SO5081進行。
所得數值將作為參考,根據此值測定5、7條中規定的抗紫外線試驗的合格程度。
5﹒6 跌落試驗
5﹒6﹒1 試驗方法
跌落試驗應用恒定跌落高度法,按照EN27965-1:1992進行。
5﹒6﹒2 袋的裝填
袋應裝填擬裝的貨物;如不可能,也可裝填類似物料,并考慮顆粒類型和大小等,以達到相同的裝填程度,裝填物料的質量應在袋的擬裝物名義質量的±0.2%以內。
5﹒6﹒3 試驗程序
5﹒6﹒3﹒1 跌落試驗程序
跌落試驗應使用3個袋進行,并應包括下列程序:
⑴底部跌落
⑵平向跌落
5﹒6﹒3﹒2 底部跌落
袋應從距袋底⒈2米高度跌落。
5﹒6﹒3﹒3 平向跌落
袋應從⒈6米高度以袋正面跌落兩次,并以袋反面跌落兩次。
5﹒6﹒4 跌落試驗合格標準
每次跌落后應無破裂或包裝物漏失。
因沖撞,例如從封口或縫線孔的輕微漏料,只要袋從地上抬起后不在發生瀉漏,則不應認為袋不合格。
5﹒7 抗紫外線實驗
5﹒7﹒1 實驗方法
紫外線照射及天候老化對聚丙稀編織布的斷裂強度影響的測試,應按ASTMG53-88進行。
5﹒7﹒2 試驗程序
試驗應用B型熒光紫外線燈進行。試驗持續時間應為144小時(既6天)。實驗周期應為+60℃下用紫外線照射8小時與+50℃冷凝條件下4小時相交替。
5﹒7﹒3 抗紫外線試驗合格標準
測試后,被測材料的斷裂強度至少應為原始斷裂強度的50%。
鑒別真假
1、用水鑒定:把非環保袋置于水中,并按入水底,無毒非環保袋比重小,可浮出水面,有毒非環保袋比重大,下沉。
2、抖動檢測法:用手抓住非環保袋一端用力抖,發出清脆聲者無毒;聲音悶澀者有毒
標志
袋的標志及供方識別標志自定。
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包括按照本歐洲標準進行的所有測試的說明,并應至少包含下列資料:
(a)供方名稱及地址;
(b)合同或訂貨單編號;
(c)取樣日期、地點及說明;
(d)按本歐洲標準4.2.4條的袋的說明;
(e)測試所用裝填物料的說明;
(f)預期凈重量,以千克計;
(g)跌落試驗結果及評語;
(h)抗紫外線試驗結果及評語;
(i)與本歐洲標準規定試驗方法的任何平均差;
(j)測試人姓名及地址;
(k)測試人簽名;
(l)測試日期。
環保業生化名詞
生化需氧量(BOD5)
指表示水中有機化合物等需氧物質含量的一個綜合指標。當水中所含有機物與空氣接觸時,由于需氧微生物的作用而分解,使之無機化或氣體化時所需消耗的氧量,即為生化需氧量。以毫克/升表示。它是通過往所測水樣中加入能分解有機物的微生物和氧飽和水,在一定的溫度(20℃)下,經過規定天數的反應,然后根據水中氧的減少量來測定。
溶解氧(DO)
溶解氧量受水溫、氣壓和溶質(如鹽分)的影響,隨水溫升高而減少,與大氣中氧分壓成比例增加。由于水被污染,有機腐敗物質和其他還原性物質的存在,溶解氧就被消耗,所以越干凈的水,所含溶解氧越多;水污染越厲害,溶解氧就越少。
化學需氧量(COD)
是在一定條件下,用一定的強氧化劑處理水樣時所消耗的氧化劑的量,以氧的毫克/升表示。它利用化學氧化劑,將水樣中的還原物質加以氧化,然后從剩余的氧化劑的量計算出氧的消耗量。它的測定,可用重鉻酸鉀法,也可用高錳酸鹽法。
空氣污染指數(API)
空氣質量周報就是根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規定的幾種常見污染物例行監測的結果,評價城市一周內的空氣質量,并以空氣污染指數的表征形式來向公眾發布。
空氣污染指數(AIR POLLUTION INDEX,簡稱API)是一種反映和評價空氣質量的方法,就是將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數值形式、并分級表征空氣質量狀況與空氣污染的程度,其結果簡明直觀,使用方便,適用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氣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
空氣污染指數的確定原則:空氣質量的好壞取決于各種污染物中危害最大的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空氣污染指數是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各項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影響來確定污染指數的分級及相應的污染物濃度限值。中國所用的空氣指數的分級標準是:⑴空氣污染指數(API)50點對應的污染物濃度為國家空氣質量日均值一級標準;⑵API100點對應的污染物濃度為國家空氣質量日均值二級標準;⑶API200點對應的污染物濃度為國家空氣質量日均值三級標準;⑷API更高值段的分級對應于各種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同影響時的濃度限值,API500點對應于對人體產生嚴重危害時各項污染物的濃度。
根據中國空氣污染的特點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計入空氣污染指數的污染物項目暫定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總懸浮顆粒物。隨著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和監測技術水平的提高,再調整增加其它污染項目,以便更為客觀地反應污染狀況。
空氣污染指數的計算與報告:污染指數與各項污染物濃度的關系是分段線性函數(見表1和圖1),用內插法計算各污染物的分指數In(具體計算方法請參見《環境監測簡報》1997年第9期),取各項污染物分指數中最大者代表該區域或城市的污染指數。即:API=max(I1,I2···Ii,···In)
該指數所對應的污染物即為該區域或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當污染指數API值小于50時,不報告首要污染物。
從限塑令發布開始,塑料袋將開始逐漸退出物品的包裝市場,取而代之的是能夠反復使用的無紡布購物袋。無紡布袋較之塑料袋而言更容易印刷圖案,顏色表達更鮮明。加上可以反復使用一點,可以考慮在無紡布購物袋上加上比塑料袋更精美的圖案和廣告,因為能夠反復使用損耗率低于塑料袋,導致無紡布購物袋反而更加節省成本,并且帶來更明顯的廣告效益。
傳統的塑料袋購物袋,為了節省成本所以材質薄、易破損。但是如果為了使他更牢固,必然就要更花費成本。無紡布購物袋的出現解決了所有問題,無紡布購物袋,韌性強,不易磨損。還有很多的覆膜無紡布購物袋,更是具備牢固性之外,更具備防水,手感好,外形靚麗的有點。雖然單個的成本較之塑料袋上去了一點,但是其使用壽命一個無紡布購物袋可以抵上百只,甚至上千只上萬只的塑料袋。
一個漂亮的無紡布購物袋,就不單單只是一個商品的包裝袋了。其精美的外觀更令人愛不釋手,可以化身為時尚的簡便的單肩包,成為街頭一道靚麗的風景。加上其固,防水,不粘手的特性必將成為顧客出門的第一選擇,在這樣的一個無紡布購物袋上,能夠印上貴公司的標志或者廣告,其帶來的廣告效應就不言而喻了,真正的把小投入變成大回報了。
限塑令的頒發,就是為了解決環保的問題。無紡布袋的翻覆使用,大大減少了垃圾轉化的壓力。加上環保的這個概念,更能夠體現貴企業的形象,和親民的效應。從而帶來的潛在價值更不是金錢可以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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